关于取缔枣庄市志愿者服务中心的公告

滕州微生活 191

经调查,“枣庄市志愿者服务中心”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现本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枣庄市志愿者服务中心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市中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7日

来源:市中区民政局

标签: 枣庄市 志愿者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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