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山东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 45号)及山东省财政厅的《关于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就我市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的发放及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凡参加我市2024年度国家统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可申请领取证书。
二、证书管理
- 证书发放:成绩合格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至报名时选择的财政局现场领取(如他人代领,请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证书持有者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同时,您也可通过“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会计之家-证书邮寄申请模块”申请邮寄服务,但邮寄费用需自行承担。
- 证书销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将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若超过考试结束五年仍未领取,证书将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若此后需要领取,可按照证书补发流程办理。
三、领取时间和地址
领取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月28日的工作日
领取地址:滕州市财政局西办公区三楼会计事务服务科
联系电话:0632-5569925, 5565067
最后,领取证书的具体事项请于2025年2月18日前关注以上通知内容。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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